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1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会办〔〕21号)及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规范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冀信联办发〔〕号)有关规定,现将石家庄市栾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函证业务受理信息公示如下:
一、函证受理方式
石家庄市栾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采用集中回函的方式办理各种函证业务,来函可使用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达。
二、回函部门及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栾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由计划财务部统筹管理银行函证业务,联系人:翟玉华,联系方式:-,投诉-;办公及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