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能力,督促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11月6日下午,栾城区监督所组织全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在监督所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暨传染病综合评价培训会。
会议结合医疗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进一步强化了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传染病卫生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就消毒制度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与控制等问题逐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确保我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持续改进,逐步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图文丨卫生监督所
编辑丨殷利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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