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公助生):分
一中(择校生):分
二中(公助生):分
二中(择校生):分
辛集中学(公助生):分(市区外)
辛集中学(择校生):分(市区外)
正定中学(公助生):分(市区外)
正定中学(择校生):分(市区外)
十五中(公助生):分
十五中(择校生):分
二十四中(公助生):分
二十四中(择校生):分
二十四中自强班(县区公助):
二十四中自强班(择校生):
河北师大附中(公助生):分
河北师大附中(择校生):分
四中(公助生):分
四中(择校生):分
九中(公助生):分
九中(择校生):分
十七中(公助生):分
十七中(择校生):分
二十三中(公助生):分
二十三中(择校生):分
二十七中(公助生):分
二十七中(择校生):分
四十一中(公助生):分
四十一中(择校生):分
四十二中(公助生):分
四十二中(择校生):分
四十三中(公助生):分
四十三中(择校生):分
特别提醒:以上信息为预估分数线,仅供参考!可能会动态调整,详询各学校招生老师。
石家庄市各高中咨询电话
(注:咨询电话参考往年,以今年实际公布为准)
石家庄市年(含优惠)1分一档统计表
关于做好石家庄市年中考填报志愿
及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办,有关中学:
现将我市年中考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填报志愿
1、时间:7月3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上午9:00。
2、填报志愿范围:主城区(含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所有考生;各县(市)以及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矿区报考市属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含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市教育局规定招生范围内的考生,均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志愿具体要求:
⑴各初中学校要组织考生认真学习《中招实施意见》、《招生简章》、《考生填报志愿须知》等有关文件和规定,帮助考生准确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并指导考生填报好各批次志愿。
⑵填报志愿期间,各单位要为考生(尤其是农村考生)提供网报环境,并做好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不能出现考生因不能上网或不会操作而失去填报志愿的机会。
⑶填报志愿结束后,各初中学校于7月6日前按要求打印《志愿信息核对表》,由考生本人和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字,他人不得代签。《志愿信息核对表》上交招办保存至当年年底。
4、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⑴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
⑵防止密码泄露,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
⑶先规划好所报志愿,再登录页面正式填报。
⑷如因身份证号码错误不能登陆,请到所在区、县招办复核予以修正。
⑸如因遗忘密码不能登陆,请到所在区、县招办申请重置。
⑹在志愿填报系统关闭前可随时修改志愿信息,系统关闭后无法修改。
⑺石家庄外国语学校的小语种考生,高中志愿只能填报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为7月9日-17日。
2、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考试院将通知相关学校到录取现场领取《新生录取花名册》。
3、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分配生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要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一周,接受考生和家长监督。
三、其他事项
1、在市区内报考的外地类考生(即44类)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普通高中,但不得填报市区的国办高中。
2、普通高中招收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考试院组织的全市统一测试成绩为准;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处测试成绩为准。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得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登载在《招生简章》上,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填报。
4、普通高中录取的特色班、自主招生名单(电子版和考生及家长签字盖章的纸介质材料)务必于7月8日前报中考科。
5、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经过学校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7月4日--12日。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7月4日—7月10日。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二○一八年七月一日
石家庄市部分初中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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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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